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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伟:民法中意思表示错误的构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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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】梅伟

【作者单位】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

【文章摘要】
   为了贯彻私法自治和保护交易安全,意思表示错误应区分为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。表示错误可导致法律行为被撤销,但应采纳理性人判断方法和可归责性理论对撤销权予以限制;而动机错误一般不会导致法律行为被撤销,只有重大的动机错误才被视为表示错误。动机错误是否重大不应局限于交易上认为重要的性质错误,而应由法院依据利益衡量方法裁判。这种错误的区分模式适应了当今信息社会的需要,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。我国民法上的重大误解制度属于错误的一元模式,应当予以变革。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在区分模式的基础上构建意思表示错误制度。

【关键词】意思表示 区分模式 表示错误 动机错误

【年,卷(期)】 2015 年 第(3)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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